值此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,我校喜获浙江省模范集体称号。4月30日,江旭峰校长代表学校参加浙江省庆祝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劳模先进大会,并在此前4月27日参加了“匠心筑城 匠心追梦”湖州市庆祝五一劳动节大会,代表学校接受表彰。
浙江省模范集体每五年评选一次,入选集体须认真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组织健全,领导班子团结有力;科技进步,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;清正廉洁,诚实守信,自觉履行社会责任;党建工作扎实,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。并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在新时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该奖项是对我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落实市委“一四六十”工作目标体系,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营造劳动光荣、创造伟大的氛围,用劳模精神引领广大教职工建功立业的肯定。我校将在今后的工作中,充分发挥省模范集体的带头作用,继续弘扬劳模精神,为湖州教育事业高质量赶超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